一、哪些单位可以申报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
答:凡在江苏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单位均可申报。
二、申报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需要符合哪些基本条件?
答:根据《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实施细则(2013年修订)》(苏科高[2013]67号)要求,申报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产品类别必须符合本实施细则第四条所规定的要求;
(2)申报产品应该是采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研制生产的全新型产品,或为省内首次生产的换代型产品,或为国内首次生产的改进型产品;
(3)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和相关的行业政策;
(4)产品应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广阔的市场前景,申报的产品利税率不低于20%;
(5)产品应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用于该产品的研究开发经费占产品的销售收入不低于10%;
(6)从事申报产品研制开发的大专以上科技人员(包括同等学历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占产品研制开发总人数不低于20%;
(7)没有与申报产品相关的知识产权纠纷。
三、申报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需提交哪些材料?
答:根据《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实施细则(2013年修订)》(苏科高[2013]67号)要求,申报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所需材料包括:
1、《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申请表》。
2、产品技术及产业化分析报告:对所申报产品的技术路线、技术水平、市场需求、存在的风险、经济和社会效益作简要的分析,字数不少于1500字(统一用A4纸打印)。
3、必备的附加材料:
(1)特殊行业许可证。对医药、医疗器械、农药、计量器具、压力容器、邮电通信等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新产品,申报时必须提交相关主管机构出具的批准证明(如: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医药GMP认证证书、新药证书;食品生产许可证;农药生产许可证(或批准证书)、登记证;通信产品入网证;公共安全产品、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属于国家强制认证产品需提交3C认证资质证明等);
(2)产品采标证明;
(3)可说明申报产品知识产权归属和授权使用的证明文件(如: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技术转让合同、技术诀窍说明等);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5)上年度企业财务报表(复印件);
(6)由省辖市以上(含)有资质的检验或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性能检测(验)报告,重大产品需提供省级以上有资质的检验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报告;
(7)由省(部)级以上(含)查新单位出具的查新报告;
(8)涉及环保的项目,需提交环保达标证明。
4、其他辅助附加材料,由企业视情况提交。如:用户使用意见(报告)、产品图片(照片)、列入其它国家科技计划的批准证明、省级以上获奖证书、ISO质量体系认证证书、银行信用评价证明、国家核准的企业从事申报产品相关的专业资质证明等。
材料时效性:检测(验)报告原则要求在2年之内,重大技术装备类产品可放宽至3年;查新报告、用户意见原则要求在1年之内。
四、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的申报程序包括哪些?
答: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的申报程序包括:
1、高新技术产品采取常年申报、集中受理的方式。申报高新技术产品的单位,须向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高新技术产品实行网上申报,申报单位需在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网(www.jskjjh.gov.cn)上填写申报材料并提交至当地科技主管部门审核;
3、经当地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后,由系统在线生成含产品申报编号、防伪水印的纸质材料,纸质申报材料由申报单位报送至当地科技主管部门;
4、各市、县、国家高新区科技主管部门,统一将申报材料报送省科技厅。
5、省科技厅根据各地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进行定期评审,符合条件的予以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