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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高新技术产品的有关问答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27日 15:02 来源:
一、申报高新技术产品的条件是什么?
    答:凡符合《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实施细则(2003年修订)》(苏科高[2003]51号)要求的单位均可申报。
   
二、高新技术产品的申报材料包括什么?

    答:1、《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申请表》;
    2、产品产业化前景分析报告:对所申报新产品的技术路线、技术水平、市场需求和风险、经济和社会效益作简要的分析,字数不少于1500字(统一用A4纸打印);
    3、必备的附加材料:
   (1)特殊行业许可证。对医药、医疗器械、农药、计量器具、压力容器、邮电通信等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新产品,申报时必须提交相关主管机构出具的批准证明(如: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医药GMP认证证书、新药证书;食品生产许可证;农药生产许可证(或批准证书)、登记证;通信产品入网证;公共安全产品、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属于国家强制认证产品需提交3C认证资质证明等);
   (2)产品采标证明;
   (3)可说明申报产品知识产权归属和授权使用的证明文件(如: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技术转让合同等);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上年度企业财务报表;
   (6)涉及环保的项目,需提交环保达标证明。
   
三、高新技术产品的申报程序和受理时间?

    答: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产品,须向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高新技术产品申报软件,由省科技厅按规定的条件对申请认定的单位进行考核并组织专家评审。
    高新技术产品采取常年受理的方式。为提高受理、汇总效率并便于安排专家咨询,原则上每季度的第一个月为集中受理期。省科技厅根据各地申报情况进行定期评审,原则上一年认定4批高新技术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