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科服〔2015〕162号
各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市科技资源共享和优化配置、切实降低中小科技企业创新研发成本,贯彻落实苏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加快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文件精神,现对2015年度苏州市第二批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补贴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产生的研发测试费用,时间以发票时间为准;
2.其他条件按照《苏州市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及实施细则中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二、申报时间
1.苏州市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补贴采用常年受理,集中补贴的方式进行;
2.补贴受理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11日。
三、申报流程
1.登陆苏州市研发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在线填写补贴申请表,网址:www.sz-dy.gov.cn。本次补贴只受理2015年1月1日至6月30日之间产生的研发检测服务费用,不在此时间范围内的费用不在此次受理范围内;
2.材料及装订顺序:(1)营业执照复印件;(2)2014年度财务报表;(3)申请补贴测试项目汇总表(委托检测服务协议书(合同)复印件付费凭证复印件,如发票、行政事业费收据等;请把发票附在对应的合同后面);(4)企业及研发项目相关证明材料,如专利证书、高企证书、研发费加计扣除备案等;
3.平台经审核通过后,在线打印一式两份,连同其他证明材料盖章后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至苏州市自主创新广场2号楼11号窗口(苏州市干将东路178号苏州大学北校区内)。
四、补贴标准
根据申请补助的实际情况,以一定的比例确定补助资金。企业使用费用在5万元以下(含5万元)的,给予不超过20%的补贴;对超出5万元部分给予不超过10%的补贴;同一企业在同一年度获得补贴资金总额不超过30万元。
五、联系方式
苏州市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中心
65246055 400-822-0910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5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