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科技局:
为进一步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更好的为企业提供便利化服务,根据《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推迟2020年度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上报时间的通知》,经研究,现对2020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上报时间做出相应调整:
1.各市、区科技局上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2020年度入库企业推荐汇总表”(附件二电子档)的截止时间由原定2020年5月5日延后至6月19日。企业纸质申报材料统一报送截止时间由5月18日延后至7月6日。
2.各设区市科技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联合行文上报的“地方培育资金对2020年度入库企业奖励情况汇总表”(附件五)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由原定2020年8月21日延后至9月21日。
3.各市、区科技部门上报“培育期内入库企业2019年度实际应纳所得税情况汇总表”(附件四)的截止时间不变,仍为7月31日。
4.各市、区科技部门上报“地方培育资金对2019年度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入库企业奖励情况汇总表”(附件六)、“地方培育资金对2019年度入库企业未足额下达奖励资金情况汇总表”(附件七)、“地方培育资金对2018年度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入库企业未足额下达奖励资金情况汇总表”(附件八)等附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不变,仍为8月21日。
请各市、区科技局按照上述调整时间,安排好本地区2020年度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