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府〔2017〕146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59号)以及《苏州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苏府办〔2014〕217号)有关规定,经企业申报、地方审查推荐,市科技局会同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国税局、苏州地税局、市发改委、苏州工业园区国税局及地税局组织专家评审及网上公示,认定苏州岚云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东曜药业有限公司、欧瑞思丹网络技术(苏州)有限公司、高达计算机技术(苏州)有限公司4家企业为2017年度苏州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现予以公布。
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将享受国家规定的有关优惠政策。希望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继续大力推进企业的技术创新,提高技术服务能力,为我市服务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附件:苏州市2017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所在地区
|
1
|
苏州岚云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吴江区
|
2
|
东曜药业有限公司
|
苏州工业园区
|
3
|
欧瑞思丹网络技术(苏州)有限公司
|
苏州工业园区
|
4
|
高达计算机技术(苏州)有限公司
|
苏州工业园区
|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市政府关于认定2017年度苏州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