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科高[2014]35号
吴中区、相城区、姑苏区科技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
由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认定的2011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即将到期,现将《关于做好201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工作的通知》(苏高企协〔2014〕4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文件要求抓紧组织企业上报复审材料,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苏州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受理各区科技局报送的企业复审材料截止时间为2013年4月22日、7月22日。原则上复审企业须在期满前三个月内提交复审材料,企业向所在地科技局提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以地方通知为准。
二、请你们指导复审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辅助材料提交系统”做好相关数据的填写工作,确保每家复审上报的企业均通过该系统提交了准确、有效的辅助材料且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及纸质申报材料中的数据完全一致。按批次由系统自动生成并导出《复审企业近3年内获得的自主知识产权汇总审核表》、《上报复审高新技术企业汇总表》和《审计中介机构情况汇总表》。各区范围内企业提交的复审材料,由区科技、财政、税务等部门进行初审,并加盖地方科技、财政、税务部门公章一式一份(含电子档)报送苏州市科技服务中心项目服务科(地址:干将东路178号自主创新广场2号楼108室)。
三、企业复审程序和复审材料提交按省文件要求执行。
1、复审企业登陆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http:/www.innocom.gov.cn)在网上提交材料并打印生成文件。
2、为规范上报复审材料,请按省文件要求的复审材料目录准备纸质材料(一式四份),按装订顺序逐页编制总页码,并在每份申报材料内提供材料总目录和相应的页码范围。
3、经具有资质并符合《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全年月职工平均人数、注册会计师人数的证明材料。中介机构资质证明材料单独提供(一式一份)。
苏州市科技局高新处联系人:乔慧莉
电 话:65227947
苏州市科技服务中心项目服务科联系人:王 凯
电 话:65241080
附件:省高企协调小组《关于做好201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工作的通知》
苏州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代章)
二〇一四年二月七日